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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省出户籍改革意见最新消息 6种情况无房也可落户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记者梳理最新消息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省出台户籍改革意见,旨在推进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的覆盖度。根据20省出台的户籍改革意见最新消息,小编了解到,以下6种情况无房也可落户!对于这一制度,小编我是拍手叫好,说明我国离人性化管理又推进一步!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其中,江苏省的目标最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二者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身上,后者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所提出的要求。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落户有什么条件?房子卖掉了户口怎么办?南京最新落户政策是怎样的?结合近期网友遇到的买房卖房落户问题,整理了南京最新买房卖房落户大全如下。在南京,即使唯一住房卖掉了,有6种情况可以申请户口社区托管。


房子卖掉后6种情况可落户

对于改善换房的市民,户口需要迁出,新房还没有拿到的情况,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口。社区托管户口需要满足以下6种情形之一:

1.房屋出售(市外购房入户者须本市户籍满5年)的;

2.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处落户的;

3.历史遗留的空挂户,房主户口迁出,房屋已出售,现在无处落户的;

4.2004年3月8日南京市“一站式”办理户口前,办理市内迁移未及时落户,后发生变化无处落户,持有《户口迁移证》的;

5.2003年8月7日前,因刑事拘留、逮捕、劳教及服刑被本市注销户口,现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证件因落户地发生变化或亲属(接受人)不同意接纳而未能落户的;

6.其他原因造成的疑难户口。

特别提醒:外地人购房落户南京后,必须满5年才能申请社区托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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