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不足20% 再造所有制不公处"浪尖"
目前,具体修订工作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牵头,住房保障司、房地产监管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协同进行。 “扩面”争议 “对于‘扩面’的思路,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省份,对于‘扩面’没有太大的抵触,但是,对于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就比较担心通过立法强制扩面之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 据了解,修订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多个方面,除国务院已经批准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完善提取制度”等方面的探讨,但是,除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议较少外,在其他领域中央部委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争议颇多。 2013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多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在部署《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强调了两个方面重点,一是扩大缴存范围、二是完善提取制度,并要求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然而,“扩面”的争议却自始至终贯穿于《条例》修订过程当中。所谓“扩面”,即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由于在设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之初,仅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确定为强制缴存,“一金”(住房公积金)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商定缴存,不属于强制缴存范畴。 在接受全国人大关于住房保障专题询问时,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作为房改之后城镇职工购买各类住房的保障条件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一直存在覆盖不够完全的问题,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主管部门之一,住建部已经把包括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在内多个方向,作为未来住房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方向。 “但是,对于‘扩面’的思路,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的省份,对于‘扩面’没有太大的抵触,而对于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就比较担心通过立法强制扩面之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一位曾参与住房公积金修法的专家告诉记者。 所有制不公 “结合公积金条例的修订,需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 “1999年出台的《条例》,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主要是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而设立的,但现在,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问题,也有了强烈的诉求,在这样一部规章中,如何既体现公平性,又不出现简单‘一刀切’的问题,目前难度较大。”前述参与修订工作的专家表示。 但是,因所有制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公”现象,也有日趋扩大的倾向。住建部内部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已经覆盖了约78%的城镇职工。但是,在对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调查中,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这意味着约80%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未享有住房公积金保障。 《人民日报》刊发文章称,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差距较大。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的缴存水平远高于民营企业和非垄断行业,《人民日报》文章强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社会保障公平性的一种体现。 对此,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专题询问时表示,“结合公积金条例修订,需要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也涉及了不同行业、所有制之间缴存公平性的问题。不过,上述参与修订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方式等,“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设定”,作为部门规章的《条例》,是否划定、如何划定统一的缴存比例,均有较大争议,目前尚无定案。”而这也是修法争议的焦点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