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区公积金4.15起微调 园区暂无变化
据笔者从苏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3年4月15日起,苏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微调,但无论是在首套房还是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以及利率上却无变化。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工业园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近期无调整计划。
目前苏州公积金贷款只允许贷款两套房,第三套住房依旧停贷。在第二套住房上的公积金贷款上,购房者首付仍为5成,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4.95%。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则并非财产登记上的第二套住房,而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需以还清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基础。若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公公积金贷款,则需两方都无公积金住房贷款债务。
此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买首套90㎡以下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可上浮。显然对于刚需族而言是一个利好,而苏州住房公积金目前则规定个人最高额度至30万,夫妻共同贷款则为50万。同时,自2013年4月15日起,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则和卡上的余额挂钩,即为余额的10倍,最高限额仍不变。
此外,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中还明确提出施行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据笔者了解,北京一职工工资月薪超1万4千元,每月还款则不得低于7千。目前,苏州暂无此政策,购房者仍按照贷款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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