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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付有歧义 如何认定家庭唯一住房?

        编者按:11月3日苏州出台限购令措施,与之前的房产契税政策合成为目前苏州地方房产细则条款。但由于某些条款含义模糊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疑问重重。搜房网为此致电苏州地税局就购房者的疑问详细询问了相关工作人员。

1、王女士是苏州本地居民,98年在金阊区一小区购置了一套住房,现在看中园区一套住房,想卖了原来的房子再买新房,契税方面该交多少?

解答:首先要看王女士所购置的房子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这要从两方面看。第一,她与她丈夫名下还有其他住房没有?有的话所有住房就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如果现在所购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那需先卖了此房再购置才算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需要缴纳3%的契税。

        其次,如果所购房源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面积大小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90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按1.5%征收,144平米以上按3%征收。

2、郑先生大学毕业两年在园区工作,想在湖东购置一套住房,对于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有困扰,他在咨询时表示,自己的户口和家人在一起,家里已经购置了房子,但他名下没有房子,那他现在买房算是家庭唯一住房吗?

解答:家庭唯一住房标准是按照子女是否18岁为界的,子女在18岁前,父母在家庭已有住宅的情况下以孩子的名字买房不算唯一房源,子女满18岁后,名下没有房屋的,在置业时按照家庭唯一住房缴纳契税。

        另外,契税的缴付与房屋的贷款是分离的,所住住宅是否贷款与契税缴纳没有关系。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照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不论面积多大,都按照3%的税率征税。

 

以上新闻来源苏州搜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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